画的右下角是光的暗部,闻星的肩部。
——“沈流云,你在画我吗?”
——“不是。”
这是第一个谎言。
千百种情绪在心中齐齐翻涌,于沈流云的眸底汇成一片躁动的汪洋,促使他突然之间疯了一样,愤愤抓起边上的刮刀就扬手朝着画布划去。
可就在刮刀将要落下之际,他的脑海里忽然晃过闻星将地毯送给他时的情形——闻星抱着这条色彩艳丽、图案繁复的地毯噔噔噔跑上楼,对沈流云粲然一笑:“看,我给你带了什么!”
没等沈流云答话,就听闻星绘声绘色地讲述起他是如何在街边的小店一眼相中了这条地毯。
“我当时一看到这条地毯,就觉得它非常适合你。它跟你的画一样,明亮鲜艳,富有生命力。”闻星迫不及待地想要向沈流云展示这条地毯是何等漂亮,将其在地面上完全摊开,维持着半蹲的动作仰起头来,问他好不好看。
沈流云垂着眼,对上闻星的双眸,轻易就从中望见属于自己的小小倒影。
他顿时惊觉,闻星此刻的姿态宛若朝圣,一如这世间的许许多多人那般,钦佩他的艺术天赋,爱慕他的天才光环。
长久以来,都有人说沈流云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就连沈流云自己也认同这种说法。
艺术这条道路,努力决定了你能在这条道路上走多久,但天赋则决定了你最终能到达什么位置,冰冷又残酷。
沈流云于绘画上的天赋就像是上帝的恩赐,令他能早早地领先于旁人,站到金字塔的顶端,任旁人如何努力追赶也难以企及。
这些年来,他一直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天赋带来的便利,未曾想,有一天上帝会收回他的恩赐。
“咚”的一声,刮刀掉在地毯上,发出微弱而沉闷的声响。
沈流云瘫坐于地,面上是前所未有的颓丧,目光缓缓上移,看向那幅完好无损的画作,旭日绚烂的光芒如有实质般灼痛他的双眼,自眼尾迸出火苗,烈火连天。
他终是在这一晚认清了自己的内心所想:他宁愿欺骗闻星,也不愿闻星对他失望。*
考虑到闻星睡眠不好,沈流云怕半夜回去睡把人吵醒,客房又都在楼下,他懒得下楼,便干脆在工作间的沙发椅上将就了一晚。
工作间隔音好,还拉着厚重的窗帘,外面的光半点都透不进来,让沈流云这一觉直接睡了个天昏地暗,临近下午四点才悠悠转醒。
他从前也有过半夜画画最后宿在工作间的情况,闻星似乎对此见怪不怪,消息框干干净净,没留下只言片语。
明明从昨天闻星的反应来看,他的表现应该还算不错,可为何今日还会受到这样的冷遇?
沈流云想不明白。
怀着一腔无名怒火,沈流云起身去洗漱,刷牙的动作尤其粗暴,握电动牙刷的架势像是握了把刀,察觉不到痛意似的捅进捅出。
他很快就遭到报应,吐出的泡沫里夹杂了点点血迹,牙龈被他刷出血了。
好不容易将嘴巴里难受的血腥味漱干净,沈流云这才抬起头,与镜中的自己对视——头发凌乱,眼下青黑,下颌还有些许新生的胡茬,一副形容潦草之姿。
搞艺术不修边幅的多了去了,华美还曾有戏言称,学校附近公园里遇到的流浪汉有极大可能不是homeless,而是美术生。
沈流云也不例外,闭门造车时他比这更潦草的样子都有过,但今时不同往日,他目前有着不能放任自我的原因:待会儿他还得去接闻星下班。
沈流云烦躁地抓了两下头发,开始不情不愿地收拾起自己来。
但紧接着,他就迎来了更糟糕的事。
就在他手持剃须刀,准备把那些碍眼的胡茬刮干净时,放在洗手台的手机响了声,亮起的屏幕弹出一则新消息。
[:今天不用来接我。]
“草!”沈流云没忍住爆了粗口,将醒来后就一直憋着的那股无名火尽数发泄出来。
激动之下,他忘了自己手中还拿着剃须刀,锋利的刀片不慎刮破皮肤,鲜血顿时飞溅出来。
“嘶——”
意识回笼后,沈流云终于觉察到痛意,黑着脸去拿纸巾止血。
不到十五分钟的时间里,他居然先后遭遇了两回血光之灾,足以见得他今日运气实在不佳。
草草用纸巾擦了擦血,沈流云便将纸巾胡乱揉成一团,同带血的剃须刀一起扔进了垃圾桶,走出洗漱间前还犹不解气地对着垃圾桶踹了两脚。
刚给沈流云发完消息没多久,闻星等的人就到了。
穿卡其色工装外套的男人风风火火地冲到闻星面前坐下,端起桌上那杯免费柠檬水一饮而尽。
一杯柠檬水下肚,男人这才缓过劲,连声抱怨起来:“你都不知道我刚刚遇到的那个司机有多傻缺,我跟他讲了别走文晖路,这个点文晖路肯定会堵车,非不听我的。后面这两公里不到的路,堵了我半小时!剩最后三百米,我实在受不了了,让他停路边给我放下了,我自己跑过来还快些。”
听人喘着气说完这么一长串,闻星好笑地看向他:“路上堵车你晚到点就是了,干嘛还自己下车跑过来,又不赶时间。”
哪知对面的人听完,一把握住闻星放在桌子上的手,夸张地控诉起来:“怎么不赶时间?自从你嫁入豪门以后,我们俩之间那可真是见一次少一次,这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感情都要淡了。好不容易你约我见面,不来早点怎么行!”